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主动“瘦身”成风 基金子公司迎“供给侧改革”

时间: 2017-04-0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在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新规落地后,基金子公司的扩张步伐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则是旧项目与日俱增的“讨债”压力,以及新项目难以上马的尴尬境地。记者从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数据中发现,确实有许多基金子公司今年以来几乎没有“新米”下锅,整个基金子公司行业也正面临一次主动的“瘦身”。 上海某基金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受新规对净资本约束的严格要求,以及金融行业去杠杆的大背景影响,未来几年,大多数基金子公司都会处于艰难的转型期,不排除部分基金子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可能。他认为,在新的政策监管背景下,基金子公司隐隐出现了行业过剩的征兆,未来能够存活下来的基金子公司,雄厚的股东背景和丰富的人才资源是关键。 “少数人”的产品申报 在净资本约束的强大压力下,基金子公司的新产品申报裹足不前,行业正在主动进入“瘦身”季。 记者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数据粗略统计后发现,在3月份,虽然基金行业的“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新产品申报较前两个月有所增加,但基金子公司占比依旧较小。以“一对一”产品为例,3月份共有417个新的“一对一”基金专户公示,其中仅有137个专户是通过基金子公司来发行的,占比仅约三成左右;“一对多”基金专户情况虽然略好,但在3月份的188只新的“一对多”基金专户公示中,基金子公司发行的也不过五成左右。 值得关注的是,这为数不多的基金子公司新申报的“一对一”和“一对多”基金专户,分布在极少数几家基金子公司手中,如嘉实资本、工银瑞信投资等频频出现在新产品申报的名单中,其中,嘉实资本在“一对多”专户新产品申报上发力较猛,占比较高。记者粗略统计发现,3月份申报了新产品的基金子公司数量不过20家左右,对于总数量达79家的基金子公司行业来说,这意味大多数子公司在3月份仍旧“无米下锅”,这无疑让它们的“钱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一位基金子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净资本约束是很多基金子公司无法再申报新产品的主要原因,尤其是此前扩张规模迅猛、净资本与现有规模存在巨大鸿沟的“明星”基金子公司,今年以来几乎就没有新产品申报的可能。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有部分基金子公司会将业务转移到母公司中,利用基金公司的平台继续发展“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项目,这也是基金公司近期专户产品数量大增的重要原因。 “讨债”成为新泥沼 事实上,除了扩张受到限制外,部分基金子公司还需要吞下过去几年漠视风控带来的“苦果”——部分项目到期,对方却无法按期兑付,导致基金子公司被动陷入“讨债”的泥沼。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过去几年“通道”业务盛行的背景下,大部分基金子公司或多或少都存在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的状况,而随着经济下滑和金融去杠杆的压力,这些高风险领域不少已经爆出偿债危机,或者隐含着巨大的偿付风险。尽管从理论上说,作为“通道”的基金子公司并不负有兑付义务,但行业潜规则却迫使基金子公司承担了追偿的责任,这迫使不少基金子公司员工被动成为“讨债”大军的一员。 以某基金子公司为例,该公司一个项目的资金投放为某民营企业集团,尽管该企业旗下还有上市公司等多种优质资源,但庞大的资金偿付压力依然让该企业对基金子公司的项目“违约”了。尽管基金子公司用尽手段,但耗费了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依然未能完全追回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