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公募基金业的困局与出路
时间: 2017-03-30 文章来源: 中证网
中证网讯 3月30日,在北京召开的第12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会暨资产管理高层论坛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主题演讲中指出公募基金自从我国出现以来获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充分的大众理财行业。眼下公募基金出现了一些结构性失衡,遭遇发展困境。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资产管理业需要一场全面的供给侧改革,完成行业的自我革命,真正承担起提供普惠金融和推动产业创新的责任。洪磊指出,公募基金业是信托关系落实最充分的资产管理行业,基于《基金法》赋予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地位,目前公募基金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充分的大众理财行业。开放式基金自设立至2016年年底, 各类型公募基金年化收益率明显超出相应基准,为上亿消费者创造了巨大收益和金融便利。
洪磊说,目前公募基金出现结构性失衡,在五个方面遭遇发展困境。
一是投资工具属性弱化,资本市场买方功能受到削弱。 基金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功能严重弱化,无论是作为大众理财的专业化工具,还是作为资本市场的买方代表,公募基金的主体地位远未体现。
二是资金流入流出波动大,缺少长期投资生态链条。从资金来源看,公募基金以散户化投资为主,真正的长期机构资金占比很小,养老金、保险资金等有长期配置需求的资金主要通过专户管理,对公募基金无法起到支持作用。
三是公司治理偏离信托要求,投资人利益无法在治理层面得到充分保证。与上市公司类似,公募基金同样面临国有股话语权独大,股权治理僵化,董事会功能受限、受托责任履行不充分等问题,股东利益尤其是大股东利益主导管理人行为和管理绩效评价。
四是投资运作短期化,缺少长期核心价值。 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即ESG原则是公募基金投资于未来的重要标准, 我国尚缺少系统的、与我国资本市场和经济转型需求相匹配的ESG投资与评价体系。
五是大资管法律基础不统一,冲击信托文化根基。 分业式监管叠加以机构为主的监管,导致大资管行业监管标准各异,监管标准与业务性质发生错配,风险无法得到充分披露和有效监管,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带来的负面影响已十分突出。
洪磊说,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资产管理业需要一场全面的供给侧改革,完成行业的自我革命,真正承担起提供普惠金融和推动产业创新的责任。公募基金的突破可从六个方面
一是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统一行业法律基础和监管规则。应当推动《证券法》和《基金法》成为规范资本市场各类活动的根本大法,摆脱部门法束缚,强化功能监管,统一同类业务行为规则。
二是完善股权治理和激励约束,建设行业信用文化。应积极推进基金管理公司健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管理层信托责任和行业信用管理,推动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构成多元化,鼓励专业人士、成熟私募机构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三是系统推进ESG责任投资,发挥公募基金长期价值。在基础资产端,应建立上市公司ESG评价指标体系,出台上市公司ESG相关信息披露指引,基于ESG信息披露开展对上市公司践行ESG有效性的评价,最终建立符合国情、价值观统一、真正创造长期收益的上市公司ESG指数。
四是发展不动产证券化和公募REITs,丰富长期投资工具。在绿色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优质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对这些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并上市交易,通过公募REITs完成标的挑选和组合持有,可以极大地拓展传统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
五是建设资产管理三层架构,优化行业生态。资产管理市场应当形成三层有机架构。从基础资产到组合投资交给普通公私募基金以及公募REITs等专业化投资工具,;从组合投资工具到大类资产配置,交给FOF和目标日期基金(TDFs)等配置型投资工具,全面开发满足养老、教育、理财等跨周期需求的解决方案。通过公募基金、公募REITs等专业化工具配置到基础资产端。
六是推动完善资本市场税收制度建设。 应加快研究有助于资本市场投融资效率和促进长期资本形成的税收体制,建立公平、中性税负机制,提供合理的税收激励,推动更多长期资本进入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