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中投证券:“12春和债”存在违约风险

时间: 2017-03-28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中投证券3月27日公告称,“12春和债”存在预计违约风险和被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 “12春和债”由春和集团2012年4月24日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5.4亿元,中投证券为“12春和债”的债权代理人。 中投证券公告称,律师事务所君泽君出具关于“12春和债”增信资产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称,春和集团已明确提供资料的资产处于抵押、质押和司法查封冻结状态。因此,截至目前,关于“12春和债”尚未发现切实可行的增信措施。鉴于春和集团当前经营持续严重困难且无法提供切实可行的增信措施,预计“12春和债”2017年年度利息偿付存在困难。 另外,据春和集团此前公告,预计公司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将继续出现亏损。按照相关规定,“12春和债”存在被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