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新三板设置协议转让有效报价“安全阀”

时间: 2017-03-27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新三板市场协议转让交易27日起将设置有效报价的“安全阀”,异常价格申报、投资者因误操作导致重大损失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日前发布的《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7年3月27日开始,新三板市场将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的范围。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二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当中没有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作出上述交易制度安排,意在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对近四年新三板全部协议转让股票历史成交数据的分析,“不高于前收盘价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50%”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基本能够满足协议转让股票的正常交易需求。这意味着,在新设置的报价“安全阀”范围内,投资者对新三板协议转让股票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而因误操作导致重大损失的“黑天鹅事件”则会得到有效防范。
  对于协议转让股票中很少数的特殊交易需求,据悉有关部门将在下一步完善交易制度的过程中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