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合资信下调“11豫中小债”信用评级

时间: 2017-02-10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8日公告称,决定将“11豫中小/11豫中小债”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A+,并将其联合发行人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大用”)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BB-调整为B,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将联合发行人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封特耐”)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BBB调整为BB+,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 “11豫中小债”由8家发行人联合发行,其发行总额4.9亿元,2014年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本期债券剩余本金为1.38亿元,兑付日为2017年2月16日。 1月17日,河南大用、开封特耐、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和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共5家发行人均公告称,发行人应在兑付首日前30日将本期债券应偿还的本金、利息和手续费划付至偿债专户,因资金不足,未能按期划付。2月6日,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第一创业证券又公告称,在获悉5家发行人未按照相关约定在到期前30日足额划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手续费至偿债专户后,向统一担保人提示了划付担保偿债资金的义务并进行了催缴,但截至该公告日,各统一担保人尚未及时、足额划付担保偿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