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港交所就年报披露提4个建议 要求加强审视环节

时间: 2017-01-26  文章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港股讯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港交所(00388)审阅上市发行人2015年年报后,昨公布结果,建议上市公司加强在年报披露业务审视环节、重大证券投资的披露、被核数师发出非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持续关连交易,并于下一次的审阅,涵盖报告内提及的大部分范畴。
  联交所于最新报告建议发行人留意4大方向。(一)在“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中加强业务审视的披露,如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有关环境的政策以及遵守相关法律及规例的情况等。(二)加强重大证券投资的披露,如主要投资的公平值及相对于发行人总资产的规模等。(三)要详细披露被核数师发出非无保留意见时,对其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四)提供持续关连交易的披露,确保遵守《上市规则》有关关连交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