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公司债发行人专项检查结束募资使用及信息披露问题集中

时间: 2017-01-21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人2016年专项现场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共检查发行人157家,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信息披露两方面。
  为依法从严全面监管交易所债券市场,切实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和债券违约风险,促进市场规范发展,2016年下半年证监会组织相关证监局对类平台、主要业务集中在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其他应收账款占比较大、2015年年报审核过程中发现较大问题需进行现场核实等四类发行人开展了专项现场检查。
  张晓军指出,本次现场检查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信息披露两方面。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募集资金挪用或转借他人、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管理不规范等。信息披露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未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完整等。
  他进一步介绍,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证监局已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16项,日常监管措施102项。通过本次专项现场检查,发行人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
  张晓军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公司债券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与防控机制。在对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将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情况一并检查,维护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依法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