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国开行10日招标三期金融债

时间: 2017-01-06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国家开发银行5日公告称,定于1月10日通过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增发2016年第十三期、第十五期、第十八期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100亿元、60亿元、80亿元,总量不超过240亿元。 口行2016年第十三、十五、十八期金融债均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分别为10年、3年、5年,票面利率分别为3.05%、2.65%、3.43%,本次增发行价格将通过承销团成员竞标确定,本计息期起息日分别为2016年8月25日、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2月8日。 本次发行三期国开债均将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招标时间均为1月10日9:30-10:30。各品种标位区间设置将由发行人在发行前公布。债券承揽费按照认购债券面值计算,3年、5年、10年分别为0.05%、0.10%、0.15%。以上各期债券均不设立基本承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