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杭州中院引入投服中心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时间: 2017-01-04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中小投资者纠纷调解效力保障机制建设又有新突破。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与杭州市中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投服中心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杭州中院为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这是投服中心会同浙江证监局落实证监会、最高院《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重要举措和实践安排。合作机制确定了委托调解范围、调解启动及期限、调解协议效力确认、调解终止情形、日常联络制度、保密原则等方面的内容,于今年1月起正式实行。
  根据合作机制安排,在诉前、诉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投服中心和浙江证券业协会作为调解组织,建立规范的调解工作制度流程,依法公正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案件类型范围包括: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众公司的虚假陈述等民事纠纷;中小投资者与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侵权行为人之间的纠纷;中小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私募等经营机构的民事纠纷;其他适宜通过非诉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同时,杭州市中院为投服中心开展案件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审查确认工作提供业务支持。浙江证监局则负责监督指导投服中心、证券业协会的调解组织工作,监督调解组织完善内部制度并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