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除了“退出” 前海人寿还有更好选择

时间: 2016-12-14  文章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自从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怒批“野蛮人”以来,保监会明显加大了对险资投资的监管力度,前海人寿首当其冲。在这种背景下,12月9日晚,前海人寿发布《关于投资格力电器的声明》称:“前海人寿郑重承诺:未来将不再增持格力股票,并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逐步择机退出。”
  如同11月底前海人寿“闪电”买进格力电器一样,前海人寿突然发布“关于择机退出格力电器”的声明,同样令投资者震惊。
  当然,前海人寿发布《关于投资格力电器的声明》的一番苦心可以理解,即用实际行动向保监会表示自己“痛改前非”的决心。之所以选择“不再增持格力电器股票甚至择机退出”来表决心,是因为11月底前海人寿“闪电”增持格力电器股票时,让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受到了惊吓,以至董明珠警告前海人寿“不要做中国制造的罪人”。
  但前海人寿这种做“乖宝宝”的方式显然并非上策,至少在笔者看来,这种做法有违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准则。从投资角度来说,前海人寿投资格力电器无可厚非,因为格力电器是一只优质蓝筹股,目前的市盈率在10倍左右。正是基于格力电器所表现出来的投资价值,深港通开通后,该股票受到了来自香港方面的追捧。面对这样一只优质蓝筹股,前海人寿选择退出,从投资角度来说,不排除矫枉过正的可能。其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公司利益。
  不仅如此,前海人寿选择从格力电器退出的做法,甚至有可能引发格力电器股价短期内不必要的波动。但基于“12·3”讲话后监管对险资的日渐趋严,前海人寿做“乖宝宝”的心情可以理解,只是这与投资优质公司并不矛盾。
  当然,前海人寿发布《关于投资格力电器的声明》是必要的,但内容不应是“不再增持格力电器股票并择机退出”,而应明确表示,前海人寿只做财务投资者,不干预格力电器的经营管理事务,不谋求董事会席位;甚至可以表示,将所持格力电器股票的表决权全部让渡给公司董事长董明珠,以全力支持格力电器的发展。
  若是如此,董明珠恐怕也就不会恐慌。这显然更有利于前海人寿公司的利益,有利于保户的利益,也有利于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