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首单保荐机构先行赔付险落地

时间: 2016-12-14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行业第一单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险日前正式落地。证券时报记者从平安产险获悉,该公司日前正式启动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险推广工作,已有一家总部位于华东的保荐机构将于本月完成业内首笔投保,成为推动保险企业利用创新金融保险产品深入证券业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案例。 据介绍,所谓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即由相应发行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中构成欺诈发行而引起的保荐机构责任。2016年1月始,证监会发行制度改革,明确规定“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进一步强化IPO中介责任,遏制欺诈发行行为。 平安产险高端责任险事业部负责人沈乐行表示,针对上述新增风险敞口,平安产险得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支持,组成保险行业共保体,在市场中首推“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希望通过创新金融保险产品为保荐机构化解风险。 为进一步了解和解决保荐机构的风险管理需求,平安产险联合平安证券在日前还共同主办“2016年度保荐机构先行赔付风险管理论坛”,围绕保荐机构关于先行赔付这一风险管理的新课题展开探讨,来自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银河证券、国金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等近20家保荐机构代表参加了活动。 在该研讨活动上,曾负责前深交所万福生科先行赔付项目、担任欣泰电气先行赔付保荐机构特聘顾问的深圳前海价值在线创始人苏梅介绍了避免先行赔付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并表示,“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险的出现有效填补了证券行业风控需求空白,而保险企业作为风险管理专家,未来将有效助力证券行业构建完善风控体系的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