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别一棍子打死

时间: 2016-12-10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股票场外配资,实际上就是加杠杆投资股票。这种形式的鼎盛时期,是2015年牛市的顶峰时。我们现在把2015的牛市称作“杠杆牛”,就是因为当时的牛市,很大程度是杠杆资金大量进入股市,不断推高股价进而大幅拉升股指。 都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年的股市大跌,也是因为股市的杠杆率过高导致的。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市场的炒作都是一种击鼓传花的游戏,尽管每人都不会成为市场的最后接棒者,但一定得有人最后接棒。因为游戏不可能一直玩下去,所以,当有人发现自己成为最后的接棒者时,为了保住配资的本金,就会快速不计成本地要把烫手山芋传出去,形成连锁反应后,股灾也就发生了。乍一看,配资或者说杠杆确实不是好东西,因为它能导致很多人的巨额财富极短时间内就灰飞烟灭了。 去年股市行情最火爆时,有人拿7个亿,通过场外1:3配资的方式,总金额28亿元投入股市,不到半个月时间,这7个亿就不见了,而且还欠了不少债,真的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其实也很好理解,股市最顶峰时,没过一周,股灾就发生了,随后就发生了千股跌停的情形,不少股票还不是只有一个跌停,连续5、6个跌停,想想看,这28个亿,只需要不到3个跌停板就得被平仓。遇到持有的个股连续5、6个跌停,最后平仓时连配资的本金都不保了,不仅那7个亿没了,还得欠债。这种情形当时并不少见,这也是当时股灾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有人只拿了100万元,最后赚了2000多万出来。这其实也很好理解,当时的杠杆率有1:1的也有1:9的,如果此人通过1:9的杠杆入市的话,其实也就是股票涨一倍的事。当时的牛市里,一定时间内涨一倍的股票比比皆是,关键是你要知道及时收手。 如果说配资的弊大于利,主要原因就是这些配资行为不纳入监管范围,加上人性的贪婪,非常容易出乱子,股灾就是最突出的例子。可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它有利的一面,比如说,它对股市的活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外,也给到了一些投资者致富的机会,或至少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致富希望。笔者认为,对于配资行为,不能一棍子打死,得区别对待。其实,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本身就是一种配资行为,只不过这种配资行为杠杆率不高,而且纳入了监管部门的科学监管,因此出大乱子的概率较小。但那些个别场外配资,由于游离于监管部门之外,鱼龙混杂,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这是不提倡的。 不过,监管部门是不是可以考虑不对这些场外配资一棍子打死呢?比如对于具备一定风险承受力的投资者,经过一系列评估后,是不是可以考虑给他们配资行为进行一些松绑?毕竟,市场上有这种高杠杆率配资行为的投资者也不在少数。都说堵不如疏,是否可以通过发放牌照的方式,对配资公司实行严格监管,对相关投资者进行相应的适当性管理。一味地堵,效果未必就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生活环境也好,投资环境也好,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人们的投资需求也是多样化的,只有以与时俱进的方式,才有可能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其实个人的投资和企业的发展,都是做生意,道理很多时候都是相通的。企业要发展,举债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每个公司的财务报表都少不了资产负债表这张表,不同的,只是有些公司负债率高一些,有些低一些而已。而且负债率的高低并不是评判一个企业好坏的最重要标准,更不是唯一标准。 个人的投资,既然也是做生意,同样可以举债,只要科学举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