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上海票据交易所8日揭牌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发布

时间: 2016-12-0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中国证券网记者获悉,6日,为规范票据市场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央行下发了《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上海票据交易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提供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信息服务的机构。也就是说,上海票据交易所是央行指定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
  据了解,上海票据交易所将于8日正式揭牌并上线。该项办法的出台,将为上海票据交易所的运营提供制度基础,是票据市场的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后续票交所的各项业务规则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央行要求,市场参与者从事票据交易应当遵守该办法,该办法所称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可交易票据。
  办法还明确了票据市场基础设施的四大职能:组织票据交易,公布票据交易即时行情;票据登记托管;票据交易的清算结算;票据信息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对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票据相关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办法明确,票据市场的参与者包括银行金融机构总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和非银金融机构等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等管理的各类投资产品等非法人类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参与者。
  办法还规定,一个参与者只能开立一个票据托管账户,托管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法人市场参与者以法人名义开立,授权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开立,非法人市场参与者以产品名义单独开立 。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引入了新的概念“保证增信行”。保证增信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选择,提供纸票的保管以及先行偿付服务。
  此外,办法还对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票据登记与托管、票据交易、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等进行了规范。
  上海普兰金融投研部分析人士表示,此次票据管理办法是票据市场的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后续票交所的各项业务规则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将加速票据市场的电子化,保障票据市场的有序发展;同时,过渡期业务仍然按照[银办发224号文]执行,后续才会正式施行,为各家机构调整业务人员、模式、规定等提供了充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