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据报港证监会拟要求金融机构报备要员身份

时间: 2016-11-29  文章来源: 阿思达克
  据《路透》引述三位消息人士透露,香港证监会拟要求券商及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上报负责受监管行为日常管理的高层职员,并将这些人员及所负责任向监管机构进行报备。预计新规还将涵盖证监会所监管的日常运作的海外主管高管。是次举措或令高管对公司不当行为承担更大责任。
  消息称,证监会计划在未来几周内,以行业通告的形式宣布这项名为「管理人员负责」的制度。证监会借鉴了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的做法,後者在3月推出引起争议的「高级经理制」。根据该机制,金融企业的重要管理人员可为银行的破产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消息人士称,证监会的做法不会那麽严厉。
  另消息人士称,证监会关切的是,他们不知道许多在其监管的香港业务中担任要职的人的身份。
  证监会证实正在制定新规,以厘清特许企业管理层的责任,但未有提供细节。证监会发言人在声明中称,此举帮助证监会从持牌机构获得最新的管理结构信息,促进高管意识到他们在现行监管框架下的义务,新的规定并非预示证监会要处罚高管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