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新三板业务再被罚
时间: 2016-11-17 文章来源: 新三板在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近日发布监管公告显示,因未按规定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民生证券被股转公司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这也是民生证券新三板业务今年收到的首张罚单。股转系统在公告中表示,民生证券所持续督导的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尔顿)2016年9月7日披露《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方案》,公告中称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12日。不过截至9月12日开盘前,惠尔顿并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提交过办理权益分派业务的材料,导致9月12日股转公司无法进行除权除息的操作,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无法进行权益分派的操作。目前,股转系统已于9月12日上午对惠尔顿进行了紧急停牌。
而作为惠尔顿主办券商的民生证券,在事前审核过程中,在完全没有核实惠尔顿是否向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提交办理权益分派业务的申请的情况下,即协助公司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行为,出现违规行为。
因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45条,股转系统对民生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北京地区某大型挂牌券商负责新三板业务信息披露的人士表示,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主办券商必须要事先审查,且必须在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提示后才能做相关信息披露。“想不出民生证券有什么道理没做审核”。
据数据显示,截至11月16日,民生证券共推荐83家企业挂牌新三板市场,在88家主办券商中排名第41;参与7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排名第43。
民生证券于去年8月11日,同样因事前审查时未能发现挂牌企业浩辰软件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能勤勉尽责、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股转系统出具自律监管函,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今年以来,新三板监管之风愈刮愈烈。据统计,股转系统今年已累计51次对新三板主办券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大部分涉事券商均因今年3月至5月开展的“主办券商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情况的专项核查”被罚。而按照股转系统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信息表显示,2016年之前共有38家主办券商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远低于今年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