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一家新三板企业信披违法被处罚

时间: 2016-11-05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通报了近日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时空客信息披露违法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邓舸表示,时空客于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作为时空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为实际控制人,王恩权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11日期间,通过本人和其他员工申请备用金、预付账款等方式,与时空客发生资金往来。而对于上述关联资金交易,时空客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在2014年年报和2014年11月13日至2016年4月6日期间的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 邓舸指出,时空客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233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5条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时空客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恩权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臧宇、贺云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对王恩权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邓舸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持续对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的监管原则,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好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