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严防变相融资 监管层加强场外衍生品监管

时间: 2016-11-04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日前,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通知》的要求(下称“要求”),明确了参与人不得为客户提供融资等5项禁止行为。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堵住机构为客户提供变相融资的道路,核心仍是全市场去杠杆。
  上述要求明确提出,将进一步规范参与人通过报价系统场外衍生品市场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其中,5种行为被明令禁止,包括:为客户提供融资或变相融资服务;收取明显超过履约保障需要的保证金;依照客户指令使用保证金;为非标资产规避监管行为提供服务或便利;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此外,对于现存为非标资产提供通道以及为规避监管提供服务或便利的场外衍生品交易,报价系统明确要求,在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
  事实上,不光报价系统发文严格规范场外衍生品交易,部分证监局也关注到这一业务背后潜藏的风险。以上海证监局为例,该局在近期也向上海辖区内券商、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下发了与上述要求内容相似的通知。
  除了明确上述5项禁止性行为,上海证监局还表示,将把辖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和其他场外业务纳入日常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掌握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模式、规模、风险以及客户等情况。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等,将依法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并追究责任。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举措的核心仍是给市场去杠杆。
  某不愿具名的券商场外市场部人士表示,银行资金及劣后资金通过认购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并借道券商收益互换渠道为劣后资金加杠杆的业务,去年做了很多。不过,自去年底融资类互换被叫停之后,风控严格的券商基本都暂停了这项业务,但不排除少数机构仍通过收益互换的方式来增加杠杆。毕竟收益互换的杠杆比例通常远高于场内融资的杠杆率,并且隐蔽性高,投资标的也不受限制。
  一位沪上资深券业人士进一步分析道,监管层叫停的是融资类互换,对冲类互换仍在允许范围。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某高净值客户持有伊利股份,如客户担心停牌期间大盘波动风险,可以委托券商配置与持仓市值等额的ETF卖出,客户支付固定费用,获得ETF浮动收益同时部分对冲系统性风险。
  报价系统发布的8月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显示,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新增221.77亿元,其中融资类收益互换新增为零,未了结的融资类收益互换名义本金180.26亿元,较7月底进一步减少了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