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国开行下周将增发两固息债

时间: 2016-10-28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国家开发银行27日发布公告称,定于11月1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增发该行2016年第十三期10年期和第五期20年期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60亿元、50亿元,总量不超过110亿元。 国开行此次将增发的10年和20年期金融债均为固息品种,按年付息,票面利率分别为3.05%、3.80%、本计息期起始日分别为2016年8月25日、2016年1月25日,本次增发行缴款日均为11月3日,上市日均为11月7日,上市后分别同原债券合并交易。 本次增发的两期债券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投标人可在一定数量标位内进行不连续投标,各品种标位区间设置由发行人在发行前向市场公布;不设立基本承销额。债券承揽费按认购债券面值计算,10年期为0.15%,20年期为0.20%;无兑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