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暂停房企公司债申请受理和审核
时间: 2016-10-25 文章来源: 财新网
延续9月底以来高层收紧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基调,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也遇阻。财新记者获悉,上周券商接上交所窗口指导,暂停受理房地产类公司债发行申请,在审项目都停止审核。
“已经拿到批文的房地产项目也不让发,现在就是‘一刀切',暂停到什么时候也没有时间表。”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人士称。
北京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金融业务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该公司上周向上交所递交的公司债发行申请,已经被拒绝。
上海某券商公司债负责人对财新记者表示,监管层现在还把专门建保障房的类平台也视作房地产企业,“这类公司债的发行申请也暂停受理。”
财新网10月24日报道,近日高层要求证监会和发改委收紧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包括不能在境内发债和到H股上市融资,境外发债也将趋严。
2015年以来,随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公司债的发行主体大幅放宽至非上市公司,地产公司和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等发行主体蜂拥而至,发行量快速攀升。据数据,2015年房企发行公司债4122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发行规模达7481亿元。随着今年债券违约事件明显增加,监管层已经注意到公司债相关业务风险正在加速积累。
9月初,交易所已经提高房地产类和过剩行业公司债的发行门槛,对房地产类公司债实施分类监管。财新记者获悉,分类监管的基础范围限定发行主体需满足四类条件:一是境内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二是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是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四是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地产企业。
在框定基础范围后,方案还设定了综合评价指标,并据此将房地产企业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
兴业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池光胜表示,随着近期一系列收紧开发商拿地资金来源的政策的出台,如银行资金不允许用来拿地,证监会对定增资金的限制性规定以及交易所收紧了房企发债标准等,开发商拿地积极性和融资能力都将受到极大限制,偿还各种拿地资金的压力明显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