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上交所暂停房企公司债申请受理和审核

时间: 2016-10-25  文章来源: 财新网
  延续9月底以来高层收紧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基调,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也遇阻。
  财新记者获悉,上周券商接上交所窗口指导,暂停受理房地产类公司债发行申请,在审项目都停止审核。
  “已经拿到批文的房地产项目也不让发,现在就是‘一刀切',暂停到什么时候也没有时间表。”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人士称。
  北京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金融业务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该公司上周向上交所递交的公司债发行申请,已经被拒绝。
  上海某券商公司债负责人对财新记者表示,监管层现在还把专门建保障房的类平台也视作房地产企业,“这类公司债的发行申请也暂停受理。”
  财新网10月24日报道,近日高层要求证监会和发改委收紧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包括不能在境内发债和到H股上市融资,境外发债也将趋严。
  2015年以来,随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公司债的发行主体大幅放宽至非上市公司,地产公司和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等发行主体蜂拥而至,发行量快速攀升。据数据,2015年房企发行公司债4122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发行规模达7481亿元。随着今年债券违约事件明显增加,监管层已经注意到公司债相关业务风险正在加速积累。
  9月初,交易所已经提高房地产类和过剩行业公司债的发行门槛,对房地产类公司债实施分类监管。财新记者获悉,分类监管的基础范围限定发行主体需满足四类条件:一是境内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二是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是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四是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地产企业。
  在框定基础范围后,方案还设定了综合评价指标,并据此将房地产企业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
  兴业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池光胜表示,随着近期一系列收紧开发商拿地资金来源的政策的出台,如银行资金不允许用来拿地,证监会对定增资金的限制性规定以及交易所收紧了房企发债标准等,开发商拿地积极性和融资能力都将受到极大限制,偿还各种拿地资金的压力明显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