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公司债索赔案获胜诉
时间: 2016-10-25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 记者了解到,作为数十名超日债(112061)的代理律师,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于昨日收到了来自法院的数十份《民事判决书》。相关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股票代码002506,曾简称“超日太阳”)向数十位超日债投资者赔偿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损失。这也标志着公司债投资者索赔案在国内出现了首次胜诉判决。2015年6月5日,协鑫集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超日太阳(协鑫集成的前身)存在未披露在海外收购光伏电站项目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超日卢森堡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过程中相关股权质押情况等六大违法行为,故对超日太阳顶格处以60万元罚款。 据许峰介绍,在超日太阳被处罚后,国内数十名超日太阳股票投资者以及数十位超日债投资者均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结论向协鑫集成发起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