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证监会规范公司债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

时间: 2016-10-22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将更严谨、更规范地展开。证监会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针对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性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日召开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制定发布《工作指引》意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统一检查及处理标准,提高现场检查效率,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据其介绍,《工作指引》的内容包括:明确了检查对象的选取方式,确立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的专项检查以及“双随机”抽查等机制;结合公司债券的特点和风险因素,确定了现场检查的内容与方法,列明了现场检查中应关注的重点方面以及可采取的具体检查手段;明确了进场准备、实施检查、结束检查三个阶段应开展的具体工作事项和工作要求;框定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针对性措施的相关原则和分工安排。
  张晓军说,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对公司债券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债券发行人的规范水平,保护公司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