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渣打成首家获批在内地发行SDR债券商业机构

时间: 2016-10-14  文章来源: 阿思达克
  渣打香港今日(14日)宣布,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首家商业机构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以特别提款权(SDR)计价的债券。今次SDR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亿SDR(相当於约9.25亿人民币),债券以人民币认购,由渣打中国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簿记管理人,将在北京和上海进行路演。
  渣打香港行政总裁陈秀梅称,该行很高兴成为首家在中国发行SDR计价债券的商业机构。渣打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处於领先地位,协助客户把握市场良机。
  另渣打中国金融市场部董事总经理杨京称,人民币被纳入SDR,有助减低SDR汇率的波动性,使SDR的价值更趋稳定;这不仅增加SDR作为储备资产的吸引力,亦使其成为更好的投融资工具。人民币被纳入SDR也有助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及加速内地债券市场发展,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及推动资本帐目可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