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可交债持续升温 私募且行且谨慎

时间: 2016-10-10  文章来源: 中国基金报
  在充满未知和变数的市场中,相对确定性的价值洼地总是很快被填平。“资产荒”旷日持久,可交换债券这种新鲜小众的品种也被挖掘出来,似乎正走上大众化的道路,私募也正成为角逐其中的一路大军。不过,由于竞争激烈且壁垒较高,私募虽然兴趣渐浓但仍保持相对谨慎。
  可交债持续升温 机构踊跃入场
  在传统投资市场不温不火之际,机构在不断创新着玩法,投资渠道不断被打开。可交换债券这种相对小众的品种近来也成为热词。资料显示,2013年10月开展以来,可交债发债频率和次数都不断增加,去年下半年更是出现爆发。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今年以来已有36只可交换债成功发行,发行总额达313.87亿元,超过此前三年的总和。
  “任何品种从开始到被接受都需要一个过程,可交换债自身成熟的过程叠加市场对于这种资产认知的过程,到今年时机差不多已经成熟。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目前市场上这种相对收益确定性较高的资产比较稀缺,投资者有所需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对这块也熟悉起来,各方因素可谓一拍即合。”朝阳永续基金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史建华表示。
  供需两旺,可交换债正成为越来越多机构追求的“新欢”。据了解,目前公募专户、券商资管、私募等机构都已参与其中,银行、保险的委外资金也正汹涌而来。“可交债现在慢慢变成半公开市场了,近两个月特别明显。”一位去年底就参与其中的机构人士表示。
  另一些还未进场的机构也兴趣渐浓。“这是个收益确定性较高的投资渠道,而且操作灵活,体现了债权和股权的结合,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创新。我们目前已做过一些研究,正在跟一些企业进行接触。”上海一家大型私募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目前来看,可交债成为“大众情人”似乎还欠点火候。“可交换债毕竟是个新事物,很多机构还处在学习研究阶段。如果市场后面还是这么不温不火,它也许会成为大家熟知的投资工具。但可交债壁垒较高,应该不会像定增那样普遍。”理成资产合伙人孙兴华认为。
  蛋糕诱人不易吃 私募且行且谨慎
  据了解,可交换债与转债有些类似,都可根据约定将投资者所持有的债券转换成对应的标的股票,不过转债的发行方为上市公司,可交换债的发行方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交换债几乎没有太多监管门槛,只要股东与私募机构就发行规模、利率等事项达成一致,即可备案发行。不过,相应地,参与可交换债的博弈条款也较为复杂,需要警惕其中的违约风险、供给和需求变化的风险,参与者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要有所研究,对机构的能力要求不可谓不高。
  “我们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关注,10月份开始跟企业接触、谈判,到今年3月份才真正参与项目,期间一直在学习和观察,毕竟是一个新的东西。”沪上一家大型私募的基金经理表示。而另一家中型私募也表示已经做过一定研究,目前正筹建团队,待布局妥当以后再进场,不会操之过急,而且打算只作为现有产品增强收益的一种策略,不会单独发行相关产品。
  据了解,可交换债项目一般都是场外交易,个性化较强。“不同的融资需求会有不同的设计,参与双方会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目前优质项目比较稀缺,基本是卖方市场,首先要看大股东的需求。”史建华表示。而随着关注度的提升、竞争者增加,一些机构参与者也开始抱怨项目的赚钱难度有所增加。
  史建华介绍,本来参与机构少的时候,与上市公司股东的谈判相对容易,而险资、公募等进来以后,难度明显增加。“银行、保险的资金对收益率要求较低,而有些收益率水平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意义,我们不会选择这样的项目。”另外,由于可交换债要求的资金量比较大,获得委外资金订制产品的公募专户更有优势。“很多私募也在关注,但真正做成的还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