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险资如何洗去“野蛮人”嫌疑?

时间: 2016-09-29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涉及上市公司的举牌事件始终都是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而作为目前举牌事件重要角色的保险资金,也是关注的焦点。保险资金举牌常常被市场称为“野蛮人”,以至于近期举牌伊利股份的阳光保险倍感委屈。 因增持伊利股份而触发举牌的阳光保险可是实在的“文明人”。在触发5%举牌红线的同时,阳光保险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表示,“不主动谋求成为伊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同时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再增持伊利股份”,并声称本次增持的目的是“出于对伊利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所进行的财务投资”。不仅如此,阳光保险在随后发出的声明里也再次强调,“以上承诺都不会因为任何相关变化而变化,不会因为市场某些过度解读而变化”。 尽管阳光保险有意划清自己与“野蛮人”的界限,包括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任春生也为阳光保险背书,表示阳光保险的经营管理和投资行为整体是相对规范和稳健的,此次5%的举牌行为,符合规则规定与程序,但阳光保险的举牌还是让伊利股份如临大敌,甚至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也纷纷表示,“不愿意看到奶业龙头企业成为资本运作的跳板”、“险资不应成为影响中国乳业稳定的不利因素”。 伊利股份为何要严防阳光保险的进入?这是因为象伊利股份这样股权分散的公司确实担心保险资金会成为“野蛮人”。虽然从二级市场股票炒作的角度,市场欢迎“野蛮人”举牌,但对于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来说,是经不起“野蛮人”折腾的,伊利股份并不希望自己成为“万科第二”。 尽管阳光保险一再表示自己不是“野蛮人”,但在上市公司方面,还是将阳光保险的举牌视为了“野蛮人”来对待。那么,阳光保险如何才能洗去“野蛮人”的嫌疑呢?这显然是保险资金需要直面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缴枪不杀”。 在资产荒的背景下,保险资金大量买进优质公司的股票,这是很正常的,因此触发举牌也不可避免。而且在看好优质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也是正常现象。但如何划清保险资金正常财务投资与“野蛮人”的界限呢?仅仅表明自己是财务投资者显然是不够的,毕竟宝能系对万科的举牌最初也声称自己是财务投资者,但最后还不是演变成了“万宝之争”? 本人建议“缴枪不杀”。既然保险资金进行的是财务投资,那自然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为此,保险资金不妨放弃对权力的争夺。在表明自己是财务投资者的同时,公开承诺不参与对公司董事会席位的争夺,同时让渡或部分让渡保险资金所持股份的投票表决权。有了这两项承诺,保险资金当然也就与“野蛮人”划清了界限,而成为资本市场的“文明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