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阳光保险重申:投资伊利坚守“两不”承诺

时间: 2016-09-2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举牌伊利股份之后,阳光保险许下承诺,“支持伊利股份现有股权结构,不主动谋求成为伊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和“在未来12个月内不再增持伊利股份”。 昨日上午,阳光保险再发官方声明重申,以上承诺都不会因为任何相关变化而变化,不会因为市场某些过度解读而变化。 阳光保险在声明称,“市场经济与社会运行之中有失信与欺诈,但更多的是信任与信用。保险业的立业之本是信用,阳光视信用如生命,承诺一旦做出,恪守坚如磐石。” 重申“两不”承诺 不会变化 日前,阳光保险通过旗下阳光人寿保险、阳光财产保险(以下合称“阳光保险”),合计持有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伊利股份”)股份比例达到5%,由此触发二级市场举牌。 阳光保险表示,在遵守交易规则的前提下,公司举牌伊利股份后,第一时间即告知了伊利股份,双方进行了友好坦诚的交流,并根据交易规则进行了信息披露。 不过,9月19日上午,被举牌方伊利股份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公司股票自19日开市起紧急停牌,称正在筹划重组或定增事项,连续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市场传闻有称,伊利此番停牌或是在寻求“金主”帮助,以避免恶意收购的风险。昨日,伊利股份董秘办人士曾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举牌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是两件事情,不受举牌事件的影响,并表示不清楚市场关于在公司寻求“金主”帮助的传闻。不过,有市场人士认为伊利股份似并不信任阳光保险方面“无意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表态。 据伊利股份今年半年报,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仅8.79%,第二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2%,当时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仅此两家。阳光保险举牌之后已经跃居第三大股东的位置,由于伊利股份分散的股权结构,业内对阳光保险会否进一步增持引发了关注。 阳光保险称,为真诚体现阳光保险的投资本意及避免资本市场误读,保持被投资企业稳定,公司同时郑重做出两个承诺,“支持伊利股份现有股权结构,不主动谋求成为伊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和“未来12个月内不再增持伊利股份”。 不过“市场反应总体体现了公司财务投资本意,但仍有一些过度猜想及不当的反应”,为此,阳光保险再次重申:阳光保险作为一家市场化企业,完全有能力自主做出决策与判断,以上承诺都不会因为任何相关变化而变化,不会因为市场某些过度解读而变化。阳光保险看好中国消费市场发展,看好食品行业发展,看好伊利股份发展。 投资198家企业 没有一家持股超10% 阳光保险在声明中称,作为一家金融保险企业,经营健康、投资健康。追求资产的保值增值,保护客户利益是公司的天然职责。上市公司作为企业的优秀群体,对其实施适度的资产配置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据介绍,目前为止,阳光保险在二级市场投资的198家企业中,没有一家是第一大股东,没有一家持股比例超过10%,投资伊利股份同样是一种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 据阳光保险日前披露的伊利股份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阳光保险共持有5%以上股份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共有6家,包括凤竹纺织、中青旅、京投发展、胜利股份、承德露露,以及在港交所上市的福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