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午间公告:开元仪器(300338)实际控制人增持44.73万股

时间: 2016-09-20  文章来源: 一财网
开元仪器:实控人增持44.73万股占总股本0.18% 开元仪器9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华东先生通知,作为负责公司投资并购的董事长助理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罗华东先生于2016年9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增持数量44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本次增持前,罗华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83,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5%。本次增持后,罗华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930,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3%。 苏交科:收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通知函 苏交科9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北京时间2016年9月20日(美国时间2016年9月19日)收到公司聘请的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通知:根据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于美国时间2016年9月19日签发的通知函,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已经正式审阅公司本次收购美国TestAmeriCAEnvironmentalService,LLC.100%股权的交易材料,并已确定上述交易不存在未解决的国家安全考虑因素。 公司将尽快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完成交割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永清环保:签订日常经营合同1亿元 永清环保9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近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彩湾项目分公司(以下或称“甲方”)签订了《大唐吉木萨尔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大唐吉木萨尔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2、合同价格:人民币¥10992.0490万元(大写:壹亿零玖佰玖拾贰万零肆佰玖拾圆整) 3、服务内容: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大唐吉木萨尔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工程EPC总承包的设计、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等相关工作,并负责采购除甲方供货范围以外的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等。 4、合同价款的支付:以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双方违反合同书全部文件中的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具体违约条件在合同及合同文件的其他部分中明确。双方争议(含违约的认定)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聊城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中国海诚:非公开发行获证监会反馈通知书 中国海诚9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04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公司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回复中国证监会。如不能按期回复,公司将提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并进行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部建设:与农业银行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西部建设9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近日,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乙方意向性承诺提供不低于甲方及其子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信贷支持,并将其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融资用于甲方及下属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甲方享受乙方总行核心客户优惠政策,融资成本在乙方权限内给予最大优惠。 上海梅林:重大资产重组获新西兰海外办公室批准 上海梅林9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收到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IO)通知,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IO)附条件批准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银蕨农场牛肉有限公司50%股权的交易。 至此,《银蕨农场牛肉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都已经完成,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的交割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