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消化”不良住房抵押贷款 首单房贷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即将问世

时间: 2016-09-20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国内首单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即将面世。
  9月23日,建行发起的“建鑫2016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下称“建鑫二期”)将在银行间市场申购,成为继对公不良贷款、信用卡不良贷款、个人经营性不良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又一创新。
  业内人士称,作为国内首单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建鑫二期”的发行不仅开辟了银行批量“消化”不良住房抵押贷款的新渠道,也可为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银行加大创新力度处置不良贷款
  昨日,建信信托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刊登的更正信息显示,“建鑫二期”将在9月27日设立。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起机构为建行,发行规模共15.6亿元,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两个品种,其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12亿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3.6亿元。
  随着经济下行,银行不良率不断攀升。作为一种批量处置不良贷款的重要途径,不良资产证券化在今年重启。据公开信息统计,本期产品“出炉”后,目前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类型已涵盖对公信贷不良资产、信用卡不良资产、小微贷款类不良资产和房贷不良资产。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同质化程度高,一般不需要逐笔现场尽职调查,抵押物回收保障程度高,可以有效提高入池资产估值,进而支持较大规模的证券发行。”联合资信结构融资部分析师梁涛认为。
  梁涛认为,“建鑫二期”的发行,是我国金融机构对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探索创新,这为日后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手段,实现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快速出表,改善业务资产质量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
  据统计,本期证券入池资产7980笔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债资信ABS团队指出,入池不良贷款的抵押物分布于19个省份的82座城市。基础资产笔数很多,地区分散性很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产池回收的波动程度。
  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提速
  近期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明显提速。中国债券信息网昨日公布的信息显示,招商银行发起的“和萃2016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也将在9月26日发行。记者了解到,除了国有商业银行外,部分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正在积极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
  中债资信ABS团队预计,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方面,从已立项情况来看,预计下半年的发行总额会超过70亿元,发起机构有望增多,入池资产类型也会进一步丰富。
  “随着产品规模的不断增长,参与机构的日益丰富和交易结构逐步成熟,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将进入深化发展时代,政策制度方面也有望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债资信ABS团队指出。记者获悉,未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根据政策导向、产品特征和市场需要,有望在2016年下半年推出小微企业、个人经营贷款等入池资产具有一定分散度的信息披露指引,同时推出交易文件的标准文本,助力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推广。
  而从投资端来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群体也日益丰富。记者了解到,今年以前,参与银行间市场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机构主要包括银行理财、银行自营、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机构、QFII、RQFII等。
  但在今年上半年,随着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都积极参与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次级档投资。市场人士预计,未来随着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常态化的发行,参与次级档投资的机构将进一步增多。
  中央结算公司证券化研究组近期建议,未来需进一步扩大试点机构范围,引入和培育更多机构投资者,加快流通市场建设,同时持续规范基础资产评估和信息披露,逐步建立不良资产入库标准,完善违约率、违约回收率等评估模型,优化评估系统,提高产品发行效率,降低发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