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市场渴求更多绿色监管

时间: 2016-09-05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绿色金融是近期出现于国务院文件的新提法。由此类推,资本市场也有一提绿色监管的必要。
  绿色金融也好,绿色监管也好,如果仅用于表达金融和资本对环保等绿色产业的政策支持,显然是不够的。如果金融体系不具有生态化的内在机制,那么绿色金融至多不过是一时一事的应景机制而已,一旦时过境迁,就难免褪绿返灰乃至褪金返黑。资本市场也是这样。
  我国资本市场经历了2015年的巨震后,加强监管成了头等大事。尽管从防范市场风险的角度来看,加强监管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倘若毫不顾及市场“自我修复和自我调节”的紧迫性和现实性,甚至不提或很少提服务实体经济,以监管的局部需要和暂时需要取代了市场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整体需求和长远需求,显然不符合监管转型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在监管和市场的关系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培训会上有一番说得比较到位的讲话。他说,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讲,主要目标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展的事情主要让市场主体去做。一方面,加强监管必须依法。另一方面,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要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坚守证券的主业,全力维护好客户权益,坚守合规底线。9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坚持市场主导,发展各类创业投资,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会议要求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支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开展直接融资业务,畅通创投的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如果因噎废食,以监管的名义,这也暂缓那也暂停,甚至这也不准那也不准,又如何谈得上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壮大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以及鼓励外资扩大创投规模,有序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产品呢?
  监管的要义在于依法监管。以《证券法》、《基金法》及各项规章为依据,不能打擦边球、搞灰色地带,也不能搞运动式、严打式执法,就像李超所说的那样,要给大家一个稳定的预期。在这次的万科的股权之争中,尽管对目前在股权上夺得万科第一大股东的宝能运用杠杆险资的做法存在诸多的质疑,甚至万科管理层也用万科名义状告到证监会,但监管部门坚持从信息披露合规着手,敦促相关各方管好自己守规则的本分。这也就是刘士余主席在最近召开的上市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提出“紧紧抓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全面这个牛鼻子”的要义之所在。不管万科股权之争最终如何结束,笔者相信,在信守信息披露及时全面透明的前提下,万科终将走向一个更有利于其持续健康发展的归宿。这不仅是我们对守法合规的资本市场股权之争的理性期待,也是对于万科之争中所表现出来的监管转型态势所应有的良好预期。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谈到切实推进思想统一时提出,抓住发展这个最大公约数。就是说,发展,唯有经济发展才是当前一切工作的“最大公约数”。当前,如果不能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那么化解过剩产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防范金融风险,走出经济下行压力,就会成为空话。尽管我们并不主张简单地把资本市场当成发展经济的工具,但资本市场显然也不能置“发展这个最大公约数”于不顾。通常所讲的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无论是对违法违规触犯监管底线的行为,采取坚决措施,还是除经纪、自营和资管业务外,对投行等各类业务、各类机构实施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都不仅必须建立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而且还要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坚守证券主业,“抓住发展这个最大公约数”。诚如李超所说,股市异常波动以后,大家要适应新常态,尤其是监管的新常态。但“坚守合规底线”的根本,全在于全力维护客户权益,形成有效的行业自我约束机制。不该干的业务,坚决主动压缩。同时,全面落实风控合规的全覆盖要求,不留一点死角。这并不是为监管而监管,而恰恰正是以监管保障发展促进发展的具体体现。
  有效的监管,并不是要去控制市场的涨涨跌跌,而是对股价涨跌的背后信息披露是否正常,有没有资金在操纵,有没有人不当牟利的明察秋毫。有效的监管更多应由事前监管逐渐转向事中监管事后监管。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恰恰反映了监管的有理智,懂人性,识大体和顾大局。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并给予必要处罚,否则,就不妨退避三舍,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才是绿色监管和有效监管的真谛。
  (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与分析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