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国企员工持股试点落地 国企改革主题再升温

时间: 2016-08-19  文章来源: 全景网
  全景网8月19日讯 国务院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明确国企员工持股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首批试点将在年内启动实施。
  此次出台的意见方案涉及到试点原则、试点企业条件、企业员工入股、企业员工股权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和组织领导等6个部分。根据安排,首批试点中央企子公司数量为10家,地方国企为5到10家。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启动实施,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
  试点范围谨慎 科技类企业优先
  试点范围比此前预想的要谨慎很多。根据试点意见,央企二级以上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试点企业须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科技类企业优先。
  对持股员工范围及持股比例作硬性规定
  对于市场关注的持股员工范围及持股比例,此次出台的意见也作出了硬性规定。试点意见要求,只有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才可以参加员工持股。
  关于各方关注的员工持股比例,试点意见明确规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并且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
  影响中长期偏积极 国企改革主题再升温
  机构观点认为,试点意见的出台将中长期利好相关上市国有企业提升盈利能力,对资本市场影响偏积极;此外,该意见作为国企改革1+N系列的重要文件之一,短期将继续提升市场对于国企改革主题的关注度,主题概念阶段性的表现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