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14家机构违反升级版“八条底线”

时间: 2016-08-12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基金业协会已出具备案关注函
  升级版的资管“八条底线”已正式实施20余日。记者11日从中国基金业协会获悉,协会初步审查发现,14家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在杠杆倍数、收益分配顺序等方面存在与规定不相符的情形,协会已对这14家公司出具了备案关注函。
  7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7月18日起实施。《暂行规定》的颁布,也标志着之前备受市场关注的修订版资产管理“八条底线”上升为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提高了法律效力,增强了对机构的约束力。
  《暂行规定》发布之后,基金业协会通过审查备案材料、电话问询等非现场检查方式了解资产管理计划设立、运作情况。初步审查发现,14家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在杠杆倍数、收益分配顺序等结构化设计等方面存在与《暂行规定》不相符的情形。这14家公司包括4家基金公司、5家基金子公司以及5家期货公司。
  为积极贯彻落实新规要求,加强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监测管理,基金业协会对上述14家公司出具了备案关注函,要求相关公司认真对照《暂行规定》进行自查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整改材料,基金业协会将视自查整改情况采取后续自律措施。基金业协会同时已将有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
  基金业协会强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暂行规定》的要求,依法合规设立、运作资产管理计划。今后,基金业协会将严格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加强对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管理和风险监测,对违反《暂行规定》及协会自律规则的机构,及时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