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据报中证监要求机构开展私募资管业务自查整改

时间: 2016-08-10  文章来源: 汇港资讯
  据《财新网》报导,多地证监局近日向辖区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期货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开展私募资管业务自查整改,重点针对「保本」类和结构化资管计划产品,可视作监管层落实新「八条底线」的後续督导工作。
  新「八条底线」是指今年7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通知要求,机构应於8月31日前上报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和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统计表,并按月报告整改进展情况。通知称,将适时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自查不实、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将视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