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上交所详解三类异常交易行为

时间: 2016-07-23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了三个针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案例,涉及集合竞价虚假申报和强化尾市涨跌停趋势虚假申报两类异常交易行为。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上交所已处理各类证券异常交易行为2275起,较去年全年增加92%,落实了“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要求,引导市场投资者树立合规交易理念,加深对交易规则知识的理解。记者获悉,本次公开的集合竞价虚假申报、强化尾市涨跌停趋势的虚假申报、盘中虚假申报、涨(跌)幅限制价格虚假申报、盘中异常申报、债券异常交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异常交易、大宗交易异常等案例,从异常交易行为类型角度看,包括了虚假申报和异常申报这两种最主要的异常交易行为。从异常交易行为时点看,覆盖了集合竞价、盘中、尾市、大宗交易和特定时间等时段。另外,异常交易行为涉及的标的,既有股票,也有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 本次公开的案例,包括了上交所一线监管中重点打击的,也是游资大户日常炒作时最常发生的多种违规行为。据统计,在上交所进行问询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中,属于本次公开的案例范围内的行为占比超过六成。 以集合竞价虚假申报为例,上交所监管主要关注申报价格是否明显偏离股票前收盘价、申报数量是否较大、累积申报数量占同期全市场同方向申报的比例是否较高等方面,以此判断相关申报对虚拟开盘价的影响程度。 据介绍,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主要针对资金交易量大,伴有异常特征,且可能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行为。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并不会触发异常交易行为监管。 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时间段的交易行为,如果出现上交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第(二)、(三)项等所规定的情形,即构成集合竞价虚假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在一线监控中发现部分短线交易风格突出、喜欢参与市场热门题材股炒作的个人大户,曾利用申报并撤销这一虚假申报手法影响虚拟开盘参考价,谋取不当利益。他们的常见做法是在9时15分至9时20分之间,以明显高于前收盘价的价格连续、大量申报买入,导致该证券虚拟开盘参考价大幅上涨,以此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申报买入。此后,前述投资者会在9时20分之前撤销自己全部或大部分买入申报,并按照被影响后的相对高价反向申报卖出,实现其高价出货的真实交易目的。 实践中,如果股票的虚拟开盘参考价格发生了大幅波动,而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其申报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并有大比例撤单、反向申报等行为的,该投资者的行为就可能构成集合竞价虚假申报。通常情况下,上交所会从投资者的申报价格是否明显偏离股票前收盘价、申报数量或金额是否较大、累计申报数量占相关股票同期全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的比例是否较高等方面,综合判断投资者的行为是否对股票虚拟开盘参考价格产生了重要影响。 上交所表示,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还包括“强化尾市涨跌停趋势的虚假申报”等。在日常监控中,上交所发现有投资者利用这一心理,采取市场俗称“封涨停”的方式,刻意选择接近收盘时仍是涨停的证券,在明知成交概率很小的情况下,继续以涨幅限制价格大量、大额申报买入,强化涨停趋势直至收盘,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在下一交易日买入,而其自身趁机卖出。另外,投资者还可能借助“封跌停”行为,制造或加大市场恐慌情绪,诱使其他投资者次日低价卖出,自身趁机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