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别被公司门口的“野蛮人”吓着了

时间: 2016-07-11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野蛮人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个中性语汇,并不存在有些人脑子里所想的道义问题。只要有资本市场,只要这个公司的股权足够分散,就会有野蛮人出现,用较低代价通过股权收购完成对公司的控制。野蛮人的压力会迫使公司做出改变,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里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这话听起来有点俗,却真实刻画了世俗世界芸芸众生的本来面目。有利益,才有激励,人们才会努力,社会才会进步。所以,不要动不动就回避、甚至蔑视利益。自利之心原本就存在于你我之中,套用演化主义说法,这是自然界长期进化过程中相互竞争的结果。当然,除了自利,人也有其他非自利因素,否则社会也不能逐步抬升自己的格局。我们既不能唯利是图,也不能虚伪到不承认有自利之心。
  先贤们早就看透了大众的心思。十八世纪初,有个叫伯纳德·曼德维尔的荷兰人写了一篇《蜜蜂的语言》。曼德维尔用诗歌形式写蜜蜂的故事:一个蜂群中,每只蜜蜂都在努力寻求自己的利益,但整个蜂群却在各自逐利过程中形成了有序富足的社会。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则用“看不见的手”来概括类似情景,社会中每个成员忙忙碌碌为自己的生活打拼,最终带来了整个社会的秩序和进步,仿佛有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引导着。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什么?就是市场机制。市场机制的核心在于公平竞争。在一个小市场上,每个家庭购买性价比最好的蔬菜瓜果,每个商贩销售性价比最好的蔬菜瓜果,这个结果并没有机构或组织刻意为之,每个家庭和每个商贩都在寻求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相互竞争,客观上导致了对大家都好的结果。
  在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说法里,核心思想是公平竞争,这是市场机制的关键所在。所谓公平,就是你去菜市场,和每个家庭面对的情况是一样的,商贩不会因为你是男是女、不会因为身高、不会因为肤色而索要不同的价格。所谓竞争,就是价高者得。好比你看上一只西瓜,想花一块钱一斤购买。而另一个人同样看上这个西瓜,愿意花每斤一块一买,那么商贩显然会把西瓜卖给出价更多的人。看到这,你可能会担心,那这西瓜的价格岂不是要涨到天上去了?其实不然,因为消费者之间有竞争,商贩之间也有竞争。要是这个西瓜出价到一块二,这个商贩不卖,另一个商贩愿意卖,那么就能成交了,而不会涨到一块三。竞争的含义,是买方有竞争,卖方同样有竞争。正是竞争让看似杂乱无章的社会成员的行为在整个社会层面上变得井然有序。这种市场机制恰恰依赖个人的逐利行为。试想,如果在菜市场每个人都谦让,交易会有结果么?如同君子国里所描述的,如每个商贩都争相以最低价格把最好的产品送给消费者,这产品还能生产出来么?
  国人习惯从道义上说三道四,殊不知这种习惯本身就是自利的体现。自利本身无可厚非,真正需要警惕的是不当自利。何为不当自利?比如前面说的菜市场交易,假如有个商贩手握一把关公刀,强迫消费者以五块钱一斤的价格买其西瓜,就属不当自利。市场机制不能强买强卖。类似的,假如一个商贩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坑蒙拐骗,都属于违背公平交易规则。当这些事情发生时,消费者可用脚投票,换个菜市场。问题是兴办一个菜市场挺贵的,还得考虑来来往往的空间和时间上的耗费,对消费者来说有时无法用脚投票。怎么办?这时候就需要有个组织来帮助消费者解决交易中的公平性难题,这个组织可以是政府组织,也可以是自发的行业协会组织。无论如何,这个组织的功能是用来维护市场机制的公平性。这个组织后来被经济学家称作“看得见的手”。由此可见,一个好的社会其实需要两只手,一只看不见,一只看得,缺一不可。
  理解了两只手对社会进步的意义。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说说野蛮人了。布赖恩·伯勒曾写了本畅销书《门口的野蛮人》,还被拍成了影视剧。伯勒讲了个故事,即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华尔街发生的RJR纳贝斯克公司收购案。在伯勒的笔下,这场收购案扑朔迷离、惊心动魄。但人们最津津乐道的并非故事本身,反而是夺人眼球的书名。野蛮人的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大众的伦理需求。在许多人看来,资本对实业公司的收购简直就如强盗打劫一样,在伦理上就难以忍受。一个市场问题如果上升到道义问题,那就说不清楚了。而一些人往往喜欢用道义来陈述一切,偏偏忽视了市场问题本身的意义。
  为什么自家门口会蹲着一个野蛮人?有些人挺损的,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在金融市场上,这种情况有没有呢?当然有,还不少。比如某公司过去一直成长得很顺,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资源配置效率没有达到最优。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野蛮人,不管是否实现了管理层更换,野蛮人的压力都会迫使公司做出改变,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即使有这种情形,野蛮人也未必会出现。因为野蛮人的出现需要个前提:能在市场上完成收购,这有两层含义:一是能买到公司股权;二是能在市场上买公司股权。也就是说,首先得有一个资本市场,在资本市场上野蛮人可不经过公司同意就可购买公司股票。其次,这个公司的股权足够分散,野蛮人可用较低代价就能通过股权收购完成对公司的控制,也就是成为公司大股东。因此,野蛮人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个中性语汇,而并不存在有些人脑子里所想的道义问题。无论公司内部是否存在问题,只要上述条件出现,野蛮人就会出现。这和公司优劣无关。至于如何看待这种市场现象,下次再讨论。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