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投服中心与全国律协开展持股行权等合作

时间: 2016-07-09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8日透露,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近期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等方面开展合作。 投资者服务中心是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一家公益性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其主要工作职责之一。自今年2月证监会批复《持股行权试点方案》以来,投资者服务中心针对试点方案中的行权事项,通过多种方式行使质询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作为律师行业的自律性机构,凝聚了大量专业水平高、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长期致力于金融证券领域的法律实务工作。 张晓军表示,持股行权作为一项复杂的专业性工作,法律要求高、实践性强,此次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有利于发挥律协人才优势、组织优势,更好地开展持股行权工作。证监会鼓励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与全国律协开展全方位的工作合作。希望双方发挥好各自优势,密切配合,重点针对上市公司分红、承诺履行、重大交易公允性等事关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主动为投资者发声,依法为投资者出手,切实维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改善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环境,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针对近期郑州中院针对风神股份及其法定代表人王锋诉河南证监局和证监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证监会、河南证监局败诉,张晓军表示,2016年7月1日,证监会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风神股份及其法定代表人王锋诉河南证监局和证监会的一审行政判决书。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提起上诉。目前证监会正在认真研究判决内容,将根据情况进行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