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基金业协会:选取专业机构参与私募入会核查

时间: 2016-07-04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7月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选取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入会核查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在全国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入会核查工作,不断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结合前期北京市入会核查相关经验,向社会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参加入会核查和其他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申请参加入会核查的专业机构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是参与入会核查的相关人员熟悉基金行业,具有基金法律或基金会计服务经验;三是自愿接受协会委托,服从入会核查工作安排,遵守协会自律规则和入会核查相关流程及标准,核查期间自觉回避有利益冲突的业务;四是三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除上述入会核查外,在日常自律管理中,必要时协会可以依法委托所选取的专业机构参与自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