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国开行7月5日将增发四固息债

时间: 2016-07-01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国家开发银行6月30日发布公告称,定于7月5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不超过190亿元的四期金融债,期限包括1年、5年、10年、20年。 上述债券包括国开行2016年第5期、第6期、第10期金融债的增发债,以及新发行的2016年第12期金融债,期限分别为20年、5年、10年、1年,本次发行规模分别为不超过30亿、30亿、100亿、30亿;招标日均为7月5日;1年期债券缴款日为7月11日,其余债券缴款日均为7月7日;1年期债券上市日为7月13日,5年、10年、20年期债券上市日均为7月11日。本次招标将采用单一利率/价格的荷兰式招标方式。 发行公告并指出,首场招标结束后,国开行将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追加发行分别不超过5亿元、1亿元和5亿元的第12期金融债,专门用于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向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