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万科之战 谁来关心中小投资者

时间: 2016-06-30  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
  “万科之战”注定将载入当代商业史。资本大鳄与管理层刀来剑往,央企华润伏兵四起,好不热闹的一场商战大戏。
  在“万科大战”的舆情反馈声中,强调创始人王石(以及管理层)的情怀有之,强调大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有之,感慨地产业“国进民退”者亦有之。但是,在激荡人心的管理层与大股东的控制权争夺之外,我们却遗憾地发现,围绕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早已被这场热闹的商战大戏所淹没。
  尽管在6月27日下午召开的“万科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王石、郁亮等万科管理层针对部分中小投资者的提问,作了相应的回答和解释。可是,涉及万科何时复牌,以及其他涉嫌伤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关键性诉求,在股东大会上并没有明确回复。
  确切地讲,与舆论聚焦的万科控制权之争相比,当前持有万科股票的中小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应该是万科何时复牌。自去年12月18日下午万科宣布停牌,迄今已逾半年之久。期间,A股市场整体处于震荡偏弱状态,地产股整体亦是如此。在这样不景气的市场背景下,万科在停牌前因“野蛮人”入侵而疯狂拉涨逾一倍的股价,在正式复牌之后,带给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已经不是跌不跌的问题,而是跌多少、连续几个跌停板的问题。
  其次,万科管理层执意引入深圳地铁,姑且不论董事会表决计票比例如何定性、股东大会上能否最终通过,有一点是明确的,以60日股价且以土地资产注入的形式引入深圳地铁,对主要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均构成明显的伤害。从60日股价的角度看,万科停牌前的股价是24.43元/股,拟引入深圳地铁的发行价是15.88元/股,拟发行价相比停牌价折价比例高达35%。从资产注入的形式看,深圳地铁拟以土地资产注入万科,而万科的财务状况表明,其本身并不缺乏现金直接购买土地,在这种情况下,拟让深圳地铁以土地资产注入的形式上位万科第一大股东,很明显摊薄了其他主要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说上述两个方面,仅是管理层与大股东在争夺控制权的过程中,对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的误伤,那么万科诸多高管在正式停牌前的精准减持(其中17人清仓万科A),这显然是对万科管理层职业操守的拷问,至少说明了万科管理层的保密工作不到位。
  对于万科管理层在股价高位时精准减持,万科应该给予正面、客观的回应,而不是以“解决生活问题”搪塞。当前,万科应该引入外部机构进行内部审查,停牌信息究竟怎么泄露的,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有必要的话,还应将相关内部审查资料上报证监会,交由监管部门进行复查、审核,如果最终确认万科高管的精准减持源于信息泄露,那么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处理,并给广大中小投资者拿出补偿方案。
  在“万科之战”中,我们感受最深的是,管理层与大股东权利博弈的激烈,但是,围绕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却明显被无意或有意地忽视了。这也反映出A股市场本质上依然是融资市主导,而非投资市主导。“万科之战”是一面镜子,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看到的是,缺乏集体诉讼制度以及举证倒置原则对自身造成的制度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