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IPO迎来新一轮监管风暴

时间: 2016-06-28  文章来源: 国际商报
  继初步认定欣泰电气(300372)存在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之后,证监会再出重拳。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近日该会专门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
  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入口”关,IPO正直面一轮前所未有的监管风暴。人们也期待着,严惩欺诈发行能真正为A股铸就“诚信底线”。
  监管重手直指欺诈发行
  邓舸表示,证监会稽查部门对由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有关券商及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及其他线索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就在前不久,邓舸曾透露说,证监会已经初步认定欣泰电气(300372)存在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一旦正式认定欣泰电气(300372)欺诈发行或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启动欣泰电气(300372)后续退市程序。
  继涉及欣泰电气(300372)案的兴业证券之后,西南证券也在近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而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据了解,西南证券此次被查,与大有能源(600403)定增过程中控股股东义煤集团“策划并指使涉嫌欺诈发行行为”相关。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股市正迎来新一轮监管风暴,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在内,欺诈发行成为本轮监管风暴的重心。
  作为证券市场最为严重的证券欺诈行为之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欺诈发行是各国证券监管机关执法监管的重点。邓舸表示,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欣泰电气(300372)或成反面典型
  在此轮监管风暴中,因在IPO申请文件及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而被查处的欣泰电气(300372),无疑吸引着众多的关注目光。
  本月初,欣泰电气(300372)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告知书,其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三年前曝出的“创业板造假第一案”中,同样涉及欺诈发行的万福生科(300268)曾因平安证券的主动赔付之举而逃过一劫,从而成为中国证券监管史上“成功但不完美”的一个案例。
  依据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IPO新规中关于保荐机构先行赔偿的条款,涉及欣泰电气(300372)案的兴业证券也在近期表示,公司正在拟定投资者先行赔付方案,从而可能成为新政策之下首家实施先行赔付的保荐机构。
  欣泰电气(300372)会不会因此成为又一个万福生科(300268)?业内人士均表示概率不大。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已于2014年11月16日起正式实施。这样一来,欣泰电气(300372)的强制退市已有明文规定,对其处理也不可能“一赔了之”。
  6月24日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对于欣泰电气(300372)“被正式认定欺诈发行行为后将由交易所启动退市程序”的表态,也印证了业界的判断。这也意味着,继博元投资首尝“重大违法退市”之后,欣泰电气(300372)或因欺诈发行而“下课”,从而创下A股发展史上一个不光彩的“第一”。
  严格监管更要制度完善
  近年来,从内幕交易到操纵市场,从虚假陈述到欺诈发行,从“股市黑嘴”到“老鼠仓”,监管部门针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屡出重拳,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监管风暴。
  然而,有限的监管资源与数量庞大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之间,依然有着巨大的落差。特别是在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类案件中,违法主体类型众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造假手段复杂隐蔽,进一步加大了市场监管的难度。
  银河证券与清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张金松撰文表示,应借查处欣泰电气(300372)案契机,力争在完善退市制度设计并强化执行、加大中介机构特别是个人主体责任及惩处力度、引入集体诉讼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等三方面实现新突破,建立起设计合理及运行高效的配套制度,从而彻底清除财务造假这一资本市场的“毒瘤”。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本着“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原则,充分行使和发挥行政、自律组织的职权职能作用,严格追究、推动落实案件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行政、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多位市场人士认为,除了借助重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对股市的严格监管更有赖于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唯如此,才能通过严惩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真正铸就资本市场的“诚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