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深交所问询华润宝能: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

时间: 2016-06-28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深交所网站信息显示,深交所27日向华润及宝能系分别下发关注函,要求双方各自说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问询函称,近日多家媒体质疑华润及一致行动人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存在诸多接触密谈,双方同时宣布将在下次万科股东大会上联手否决引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预案,并指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人控制等治理问题,涉嫌形成关联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对此,深交所要求华润与宝能系分别自查,说明二者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逐项说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答复截止日期为6月29日。 深交所称,截至2016年6月27日,华润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5.30%,钜盛华及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24.29%,上述股东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