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山西证监局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活动

时间: 2016-05-1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和山西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相关安排,自2016年5月16日起,山西证监局组织开展以“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投资”为主题的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 此次活动将持续2个月,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开展私募基金知识普及工作,使投资者了解私募基金的构成及运作,知悉合格投资者标准,了解私募基金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宣讲《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自律规则的要求,使市场各方明确私募基金各项监管自律要求,增强依法运营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三是编制私募基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集和行业最佳实践案例集,使投资者理性选择私募基金,明晰投资者享有的合法权利、义务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 山西证监局表示,投资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作,任重而道远,未来将持续推动私募基金相关经营机构落实制度要求,推动私募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深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山西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