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着手完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细则
时间: 2017-09-29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记者近日从证监会获悉,监管部门正在研究修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事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细则,不断健全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制度体系。
2002年,国务院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不再受资格限制。这也是目前资本市场唯一取消资格管理的证券服务机构。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取消资格管理不等于放任不管。需要更加注重监管规则制定,严格事中事后管理,需要投入更多的监管工作力量,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经过多年发展,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一支重要的法治力量,发挥着重要的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经统计,目前全国有300余家律师事务所,近万名律师从事着证券法律业务。证券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数量大幅增长,已经成为我国律师行业中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述人士表示,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肩负着重要公共使命。证监会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密切关注证券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和监管工作,正在研究修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事企业IPO、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