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66名发审委委员拟任人选亮相
时间: 2017-09-23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公示发审委委员拟任人选的公告》,66名新一届拟任发审委委员名单中,来自证监会系统的拟任委员34名,国家部委6名,高等院校6名,科研院所2名,律师事务所5名,会计师事务所6名,证券公司4名,基金公司1名,保险资管2名。
具体来看,34名来自证监会系统的拟任委员中,1名来自证监会发行监管部、1名来自中证金融研究院、2名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还有16名来自各地方局,来自沪深交易所的各7名。而来自国家部委的拟任委员除2名来自国家发改委外,来自人民银行、科技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国资委各一名。
今年7月7日,证监会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发审委委员由60名增加至66名。按照规则,候选人是根据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产生的,在公示后候选人还将参加证监会设立的发审委遴选委员会,通过面试和考察环节,在经过证监会主席办公会后,择优录取,最终确定发审委委员名单。
证监会表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按照本届发审委委员遴选方案,经筛选、面试、考察,证监会发审委遴选委员会研究确定了本届发审委委员拟任人选。为提高发审委委员选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就发审委委员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截至9月26日。
社会各界如对公示的发审委委员拟任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及时提出,反映的问题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所在单位或部门,便于证监会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证监会将依法进行处理,严把发审委委员选聘关,打造忠诚可靠、干事创业的发审委队伍。
根据新的发审委办法,减少了委员任职期限。为强化委员管理,建立健全委员换届机制,将委员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三届,改为不超过两届,每年至少更换一半。完善发审委委员任职条件。此外,本届还提高选聘委员的标准,在原有廉政要求、专业素质、遵纪守法等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要求委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