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落实退市主体责任 维护制度严肃性

时间: 2017-09-20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2017年5月16日,深交所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关注到,近日新都酒店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撤销深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 深交所指出,作出新都酒店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因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新都酒店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在披露2015年年报后向深交所提交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深交所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工作。2017年5月15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对新都酒店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恢复上市条件,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不满足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7条、第14.4.1条第(二十七)项和第14.4.2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交所还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认真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申请,从严监管规避退市行为,对于达到退市条件的公司,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