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江苏银宝控股违规使用募资 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时间: 2017-09-12  文章来源: 和讯
  16银宝01详情
  和讯网消息 近日,上交所公布对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江苏银宝控股于2016年3月25日发行了总额11亿元的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银宝01”,债券代码136334),该债券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江苏银宝控股存在违规使用16银宝01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曾将1,100万元募集资金出借给关联公司江苏盐阜银宝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将19,7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子公司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经了解,相关违规行为目前已经纠正。
  上交所指出,江苏银宝控股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条的有关规定。鉴于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根据《上市规则》第1.7条、第7.1条、第7.2条的规定,现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