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银行间债市出新规 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时间: 2017-09-05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记者4日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悉,该协会已正式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相关配套文件。新规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在银行间市场,自2011年4月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定向发行方式推出以来,受到市场各方欢迎。截至2016年末,累计有1344家企业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3974只,累计发行金额35606.7亿元,存量规模21811.7亿元,占债务融资工具存量总规模的24%。但随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市场对于定向发行制度的层次性和功能性都提出了新的需求。
  据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11月引入专项机构投资人制度(N+X)之后,定向发行亟须进一步构建与定向投资人分层相适应的完整规则体系,进一步优化注册制在定向发行中的实现方式,在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环节进行细化与规范。而在强化信用风险防范的全环链建设的同时,定向发行也需要继续保持便捷高效的特点。
  据介绍,此次《规程》修改主要是从定向投资人分层管理、强化中介机构职责和优化注册工作机制等方面展开。新规优化了与投资人分层管理相适应的机制安排,强化中介责任,夯实“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是基础”的注册制理念,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兼顾投资人保护和定向发行灵活便利两个诉求,简化注册发行全流程工作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