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有益各方厘清权责关系

时间: 2017-09-01  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
  银监会8月30日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通过构建全国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有利于确认信托各项要素、厘清各方权责关系,提高市场透明度,切实防范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务更加规范开展。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社会对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需求不断上升。截至6月底,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已突破23万亿元。
  不过,我国一直缺乏全国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信托产品常常面临被“冒用”等风险,相关金融乱象丛生。为此,银监会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信托登记的定义及流程、信托受益权账户管理及信托登记信息管理、监管要求等。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经登记的信托产品,取得唯一合法产品编码,从成立、信息公示到过程管理、清算等构成完整业务链,进一步规范信托业务运营流程,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和市场纪律,也有利于提升监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切实防范信托业风险。
  记者了解到,信托登记信息包括信托产品名称、信托类别、信托目的、信托期限、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信托利益分配等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和变动情况,但不涉及信托财产登记。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强调信托登记信息受法律保护,对信托登记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严格的保密要求,但与此同时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本信息提出公示要求。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目的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信托业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升信托业的社会认知度。
  信托登记业务由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办理,并免收信托登记费。为确保信托登记工作稳妥起步,特设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新发信托产品按新、老规则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