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简化流程提升期权市场效率

时间: 2017-09-01  文章来源: 期权网
  近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均发布通知,为方便投资者参与豆粕期权交易、简化操作流程,自2017年9月1日起,在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实施境内交易所商品期权实盘和仿真交易、行权经历互认(以下简称“互认”)。
  据大商所通知,“互认”实施后,大商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所认可的期权实盘和仿真交易、行权经历,从豆粕期权扩展至境内交易所商品期权品种。投资者具有符合要求的境内交易所某商品期权的实盘或仿真的交易、行权经历,同时满足大商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其他准入条件,即可向期货公司申请开通豆粕期权交易权限。相对应,郑商所也将认可豆粕期权等境内商品期权品种的交易、行权经历。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初期,为促使投资者充分熟悉不同期权品种特点,保护投资者利益,严格防范市场风险,确保期权上市后平稳运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暂不认可其他期权品种仿真和实盘交易、行权经历。目前豆粕、白糖期权近月及主力合约系列均已顺利到期摘盘,投资者对商品期权也进一步熟悉和了解,市场投资者大部分为相对成熟的专业投资者,已经具备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市场基础。
  考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落脚点是投资者对交易工具风险的理解与接受能力,在豆粕和白糖期权成功上市并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大商所与郑商所开始沟通和评估“互认”工作。两所针对“互认”工作管理的实施细节和配套业务指南的修订进行了多次交流,尽力统一规范,便利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
  记者了解到,为配合“互认”工作的实施,结合豆粕期权行权履约业务操作方面的最新变化,大商所对现行的《期货公司豆粕期权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对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操作指南”和第四章第一部分“交易权限管理”中涉及期权实盘和仿真交易、行权经历认定标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针对期权到期日延时闭市的业务优化,对第五章“结算业务指南”进行配套修改,并删除了关于资金校验的详细举例。修订后的业务指南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市场人士表示,投资者具有某一商品期权的交易、行权经历,并掌握商品期权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特点后,在开通新商品期权品种交易权限时,无需重复积累仿真交易和行权经历,有利于节省投资者的时间成本,提高投资者参与商品期权交易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境内商品期权市场的发展。
  虽然目前大商所和郑商所上市的豆粕和白糖期权在业务规则、合约设计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等方面基本相同,投资者参与任一期权品种的期权交易后,易于理解和接受其他商品期权品种的规则、交易和风险特点,但在下单指令、行权业务流程及交易系统设计等具体业务上,不同交易所的不同品种间仍有差异。投资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相关业务规则,以更好地开展期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