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郑商所修订白糖期权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

时间: 2017-08-30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为便于投资者参与白糖期权交易,进一步简化期权投资者适当性认定流程,郑州商品交易所8月29日发布通知,对《白糖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该《指引》的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适当性认定具体标准方面,涉及《指引》第五条、第九条及其附表相关内容。 其中,第五条涉及投资者期权真实交易经历认定标准,将该条中交易所认可的白糖期权交易修改为境内交易所商品期权交易。 第九条涉及投资者仿真交易成交和行权记录的认定标准,将该条中原先要求的白糖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仿真主动行权记录修改为境内交易所商品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仿真主动行权记录。 此外,郑商所将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中“余额”和“最近三年累计成交笔数”分别修改为“最低余额”和“最近三年可证明的成交笔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