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宁波证监局纪委书记何洁:投资者须树立风险意识 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时间: 2017-08-23  文章来源: 中证网
  中证网讯 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洁在8月23日于宁波举行的“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大讲堂活动上致辞时表示,投资者保护工作历来是证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资本市场自身建设的根本。根据刘士余主席“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目前,证监会搭建了三位一体的投保体系。作为一线监管部门,宁波证监局在履行辖区监管责任时,一直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2015年底,成立专门处室负责投资者保护工作,建立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适合辖区实际的投资者保护体系。
  何洁介绍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证劵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保护投资合法权益,证监会近期组织开展了“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权专项宣传活动,旨在帮助投资者了解规则的红线,风险的底线,普及相关金融、法律知识,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增强权益意识、法律意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创新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创立了“投资者保护 明规则、识风险”全国巡回大讲堂活动。为此,宁波证监局积极参与,联合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诚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投资者大讲堂活动。
  何洁强调,投资者教育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持之以恒。监管层面,宁波证监局将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履行独督导和监管的职责,促进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自律组织层面,证券期货业协会需要在投保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培训,引导市场主体提高投保意识,提高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做好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之间沟通的调解员角色。市场主体方面,辖区的市场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投资者教育和投保工作制度,完善投保服务体系,发挥机构投保主力作用。投资者自身层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不是保证投资者不亏钱,不赔钱,投资者要盈亏自负,风险自负,因此投资者自身必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