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大商所与上海证监局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

时间: 2017-10-31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证监会党委部署要求,10月3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在上海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大商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许强和上海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萌分别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严伯进和大商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凤海共同见证签约。 本次签约旨在加强双方在市场一线监管、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市场培育、业务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协作监管合力。双方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防控市场风险,共同为促进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在大商所的会员和客户地区分布中,上海地区的会员单位数和交易客户数最大,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也位居前列。基于如此重要的区位因素,早在2001年,大商所即成立上海发展与服务总部,为辖区内会员和投资者提供多样化服务。近年来,大商所提出“上海战略”,进一步提升对上海地区各项工作的支持力度,今年前9个月,上海发展与服务总部共支持24家会员单位举办了181场市场培育活动,支持经费近750万元;上海异地灾备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有效提升大商所技术系统容灾能力;此外,上海数据中心建设相关工作也在有序推进。